讓皮亞傑是瑞士發展心理學家和遺傳認識論家。 通過對自己的三個孩子的研究,伯爵制定了一個認知發展理論 ,描述了兒童在成熟時經歷的一系列智力發展階段。 在伯爵之前,人們傾向於認為兒童只是成人的小版本。
他的作品引入了兒童思維與成年人思想根本不同的觀點。
論遺傳認識論
- “基因認識論提出的是,發現不同種類知識的根源,因為它的基本形式,跟著下一個層次,包括科學知識。”
(遺傳認識論 ,1968) - “遺傳認識論的基本假設是,在邏輯和理性的知識組織和相應的形成性心理過程之間存在著一種平行關係,通過這個假說,最富有成果,最明顯的研究領域將是重構人類歷史 - 史前人類的思想史,不幸的是,我們對原始人的心理學知識不是很了解,但是我們周圍都有孩子,而且在研究孩子時,我們有最好的機會去研究邏輯知識的發展,物理知識等等。“
('遺傳認識論', 哥倫比亞論壇 ,1969年)
論教育
- “教育的主要目標是創造能夠做新事物的人,而不是簡單地重複其他幾代人所做的事 - 創造性,創造性和發現者的人。教育的第二個目標是形成可以是關鍵的,可以驗證的,而不是接受他們提供的一切。“
(從1964年康奈爾大學認知發展會議上的講話)
- “孩子們對他們自己創造的東西只有真正的理解,每次我們試圖教他們太快,我們都不讓他們自己重新發明。”
('世紀的最偉大的頭腦', 時間 ,1999)
論認知發展
- “機會......在感覺運動智能特有的地方,起著和科學發現一樣的作用,它只對天才有用,它的啟示對沒有技能的人來說仍然沒有意義。
( 兒童智力起源 ,1936年) - “每一次住宿都成為同化的材料,但同化總是抵制新的住宿。”
( 兒童現實建設 ,1955) - “了解現實意味著構建與現實或多或少對應的變換系統,它們或多或少同構於現實的變換,知識構成的變換結構不是現實中變換的副本,它們很可能經驗可以讓我們選擇的同構模型,知識就是一個漸進式的轉化體系。“
( 遺傳認識論 ,1968) - “如果一個嬰兒確實沒有意識到自己,完全是以事物為導向的,同時他的所有精神狀態都被投射到事物上,我們的第二個悖論是有道理的:一方面,嬰兒的想法可以被看作是純粹的住宿或探索性運動,但另一方面,這一思想只是一個長期完全自閉症的夢想。“
( 兒童的第一年 ,1927年)
- “同化早期模式和適應情況的實際情況是對動力智能的定義,但是 - 這是規則的出現 - 一旦適應和同化之間建立了平衡,行為的過程就會通過變得結晶化和儀式化,甚至建立了新的模式,孩子尋找並保持謹慎,好像他們是強制性的或被控告有效。“
( 兒童的道德判斷 ,1932) -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當然不僅限於那些有約束力的事情,還有自發的相互感情,從第一次起,就會促使孩子表現出慷慨行為,甚至是自我犧牲,甚至是非常感人的遊行示威,這些示威遊行並不是規定的。毫無疑問,這是我們將看到與權利或義務的道德共同發展,並在某些人完全取代它的道德良好的起點。“
( 兒童的道德判斷 ,1932)
智力
- “此外,智力本身並不是由一個孤立的,急劇分化的認知過程組成的,恰當地說,它不是一種形式的結構化形式;它是所有結構從知覺,習慣中產生的平衡形式並且基本的傳感器 - 運動機構趨向於“。
( 智力心理學 ,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