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 (DSM-5)於2013年由美國精神病學協會發布。 它為醫生和心理健康專業人員提供診斷特定精神障礙(包括神經性厭食症)的標準。
先前的診斷手冊
之前的診斷手冊DSM-IV(1994年出版)存在問題,因為多達3/4的被診斷患有飲食失調的患者陷入了全身性不同類別的飲食失調症(EDNOS) 。
這使得研究人員和臨床醫生很難充分確定和治療該組患者的範圍。
在DSM-5中改變厭食症
DSM-5還合併了嬰儿期或早期兒童中的飲食失調症和餵食失調症,並形成了新的類別, 餵食和飲食失調症 。 DSM-5試圖放寬一些標準並擴大特定疾病的範疇,以減少EDNOS(現稱為OSFED)組的患者人數。 就神經性厭食症的標準而言,DSM-5有兩個主要變化:
- 作為一個標準,消除了閉經(月經失去)。 這很重要,因為它可以讓男性達到神經性厭食症的標準。 它還允許少數女性儘管體重極度減輕和營養不良,但仍能持續經期
- 低重量標準被修改以允許更多的主觀性和臨床判斷。 這也是一個重要的修訂,因為我們知道神經性厭食症可以發生在不符合 BMI圖表客觀上體重偏低的個體身上 。 它允許專業人士考慮到個人獨特的成長軌跡和體重歷史 。
DSM-5神經性厭食症標準
一個人必須符合當前所有需要診斷為神經性厭食症的DSM標準:
- 限制食物攝入會導致體重減輕或體重增加失敗,導致某人的年齡,性別和身高所預期的“體重明顯偏低”。
- 害怕變胖或體重增加。
- 對他們自己和他們的狀況有一個扭曲的看法。 例如,這可能包括一個人認為他或她超重時,他們實際上體重不足,或相信他們會吃一頓飯會增加體重。 厭食症患者也可能找藉口或否認體重過低有問題。 這些想法被專業人士稱為“扭曲”。
DSM-5還允許專業人員指定神經性厭食症的子類別:
- 限制類型:這是一種通常與神經性厭食症的定型視圖相關的子類型。 該人不經常進行暴食。
- 暴食- 飲食/清除類型:此人經常從事暴食和清除行為,如自我誘發的嘔吐和/或濫用瀉藥或利尿劑。 暴食/清除亞型與神經性貪食症類似; 然而,對於神經性貪食症沒有減肥標準。 與之前版本的帝斯曼一樣,神經性厭食症“超越”了神經性貪食症,這意味著如果一個人符合神經性厭食症和神經性貪食症的標準,即神經性厭食症(暴食/清除型)被診斷出來。
它還允許專業人員根據BMI指定患者是否處於部分緩解或完全緩解(恢復),以及指定疾病的當前嚴重程度。
對於不符合神經性厭食症標準的患者
對於不滿足神經性厭食症全部標準的患者, 其他特定的餵養和飲食失調可能是一個適當的診斷。 被診斷為OSFED而不是神經性厭食症並不意味著他沒有生病,也不需要幫助。 同樣重要的是要注意,個人可能會在症狀改變的不同時間滿足不同飲食失調的標準。
在健康和無序之間也沒有明顯的界限,但中間有許多灰色陰影。
獲得幫助
神經性厭食症會導致一些嚴重的健康後果 。 從神經性厭食症恢復是絕對有可能的。 儘早獲得幫助可提高完全持續恢復的機會。 如果您或您認識的人患有上述某些或全部標準,重要的是他們要看醫生,營養師或精神健康專家進行評估。 神經性厭食症的治療可根據個人需要在各種環境中進行。
> 來源:
> 美國精神病學協會。 (2013年)。 精神障礙的診斷和統計手冊 (第5版)。 華盛頓特區:作者。
> Vo,Megen,Erin C. Accurso,Andrea B. Goldschmidt和Daniel Le Grange。 “DSM-5對飲食失調診斷的影響”, 國際進食障礙雜誌 50(5):578-81。 doi:10.1002 / eat.2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