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問題行為的類型,影響和持續時間進行診斷
注意缺陷多動障礙(ADHD)是人們現在討論很多的一種情況,通常將這個術語隨便地歸於那些看似異常狂熱,“片狀”或散亂的人。
但是,作為一種醫療條件,它並不是那麼容易歸因。 家長往往很難區分什麼可能被認為是“正常”的喧囂和疏忽,以及真正的無法坐視不理和專注。 即使沒有經過培訓的醫生也可能會遇到困難,因為沒有可以診斷ADHD或類似行為或學習障礙的單一測試。
最終,為了做出區分,兒科醫生將通過一份特徵症狀清單,以確定該兒童是否符合美國精神病學會精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中概述的ADHD標準。
區分ADHD的類型
ADHD症狀通常分為兩大類:注意力不集中(無法保持專注)和多動 - 衝動(衝動行為過度和破壞性)。 多動症的確定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這些行為是否適合或不適合兒童的發育年齡。
不同兒童的症狀範圍各不相同,導致各種不同的診斷大致分類如下:
- 主要是注意力不集中型ADHD描述了一個注意力不集中,但不是多動或衝動的孩子。
- 主要是多動衝動型多動症定義為過度的焦躁不安,急躁和煩躁不安,沒有特徵缺乏焦點。
- 結合型ADHD具有兩者的特點。
注意力不集中症狀清單
根據DSM-5,如果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有6種或更多的特徵症狀,或者17歲及以上的青少年有5種或更多種症狀,則可以診斷為註意力不集中 ,如下所示:
- 常常不注意細節或在學習或其他活動中犯下不小心的錯誤
- 常常無法關注任務或玩耍活動
- 當直接交談時,通常聽不到
- 通常不遵循指示或未完成作業或家務
- 組織任務和活動常常遇到麻煩
- 通常避免,不喜歡或不願做長時間需要精力的任務
- 往往失去完成任務或活動所需的東西
- 很容易分心
- 在日常活動中經常是健忘的。
肺動過速症狀清單
根據DSM-5,如果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有6種或更多的症狀,或者17歲及以上的青少年有5種或更多的症狀,則可以診斷為過度活躍和衝動性如下:
- 每當坐著時,常常手腳或腳尖輕鬆地擺動
- 儘管被告知坐著,但經常離開他或她的座位
- 在不恰當的情況下經常跑步或攀爬
- 往往無法安靜地玩或參加休閒活動
- 經常“在旅途中”,好像不自然地被驅動一樣
- 經常談話過度
- 在問題完成之前,經常會脫口而出
- 經常有麻煩等待輪到他
- 經常中斷或侵入他人的對話或活動
完成診斷
為了使ADHD明確診斷,症狀必須符合DSM-5中列出的四個關鍵標準:
- 注意不集中或過度衝動的症狀必須在12歲以前出現。
- 症狀必須出現在兩個或更多的環境中,例如在家中,與朋友或在學校中。
- 這些症狀必須干擾或降低兒童在學校,社交場合或執行正常日常工作時的功能
- 這些症狀不能解釋任何其他精神狀況(例如心境障礙 )或作為精神分裂症或精神病發作的一部分發生。
>來源:
>美國精神病學協會。 (2013年)。 精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 (第5版)。 華盛頓特區:美國精神病學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