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中的強迫症狀

強迫症是重複行為或個體被迫執行的精神行為,以回應痴迷或根據嚴格應用的規則,是強迫症的兩大主要症狀之一,這是一種精神障礙,影響大約1%-2%人口。

然而,並非所有的重複性行為或例程都是強制性的。

例如,大多數人每天都有早上常規,就寢時間或每天洗澡的順序,這些都在“正常”行為的範圍內,並在日常工作中起到積極作用。 同樣,那些特別有秩序地或整潔地喜歡保持環境並以積極的方式體驗這一點的人,也沒有強迫症 - 這更多的是個性特徵。

在強迫症中,強迫行為非常耗時且伴隨著巨大的痛苦。 強迫行為通常是為了中和或減少焦慮,厭惡或痛苦,或最大限度地降低與痴迷相關的感知風險或預防與痴迷相關的可怕結果(即可能發生的不良事件)(復發,持久的,侵入性的,不想要的想法,圖像或引起焦慮或痛苦的衝動)。 強迫也可能是由內部緊張所驅使的,並且有一種感覺,為了感覺它是“恰到好處”,必須進行行為。

共同的強迫症

診斷標準

在精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第五版( DSM-5 )中的“強迫性和相關疾病”中,診斷標準包括:

>推薦閱讀:

>美國精神病學協會。 精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第五版。 5thed。 華盛頓特區:美國精神病協會; 2013:251-4。

> Goodman,WK,Price,LH,Rasmussen,SA等:“耶魯 - 布朗強迫量表”,Arch Gen Psychiatry 46:1006-1011,1989。

> Mansueto,CS&Keuler,DJ(2005)。 抽動還是強迫? 行為修改,29(5):784-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