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知情同意書

研究中需要的道德準則

知情同意確保患者,客戶和研究參與者意識到治療或程序中涉及的所有潛在風險和成本。 接受治療的患者和為其提供資金的患者都需要注意可能發生的任何可能的傷害。

如果知情同意被認為有效,參與者必須勝任,同意應自願。

心理學研究中的知情同意要素

根據美國心理學協會 ,研究人員必須做到以下幾點,以獲得心理學研究參與者的知情同意:

1.通知參與者研究的目的,預期的研究時間和將要使用的程序。

2.參與者必須被告知他們有權拒絕參加研究。 他們也必須知道他們可以隨時退出實驗。

3.參與者必須了解拒絕或退出研究的任何可能後果。

4.參與者必須了解參與研究的任何潛在後果。 這包括可能發生的任何潛在風險,不良影響或不適。

5.參與者必須了解研究的潛在益處。

6.必須披露對保密性的任何限制。

7.應明確確定參與的任何激勵措施。

8.如果參與者對研究或研究參與者的權利有疑問,則必須告知他們可以聯繫誰。

研究人員如何獲得知情同意書?

研究人員可以獲得書面或口頭確認,以記錄和驗證所有參與者已經知情同意參與。

在大多數情況下,研究人員利用預先寫好的表格,列出所有必需的信息,並允許參與者簽名並確認日期,以確認他們已閱讀並理解信息。

知情同意永遠是必需的嗎?

有些情況下,APA建議心理學家可能沒有知情同意。 這種情況包括何時有合理的假設,即研究不會造成任何困擾或傷害。 另一個例子是當一項研究發生在正常課堂課程或教育實踐中時。

只要研究對參與者沒有風險,涉及匿名調查問卷,檔案數據或自然觀察的研究就不需要知情同意。 即使在不需要知情同意的情況下,參與者仍然可以隨時退出。

知情同意與欺騙在研究中的運用

欺騙可能成為研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的情況呢? 在某些情況下,告知參與者實驗的性質可能會影響他們的行為,從而影響結果。

APA指​​出,只有在使用此類技術的情況下,才能進行欺騙行為,因為執行該研究可能會獲得什麼結果。

機構審查委員會通常有責任確定欺騙的使用是否可以接受,並准許這種研究的發生。

如果研究人員確實將欺騙作為實驗的一部分,道德準則建議應盡快通知參與者欺騙行為和實驗的真實性質。 一旦發現這種欺騙行為,如果他們願意,參與者也應該有機會收回他們的數據。

>來源:

>美國心理學協會。 心理學家的倫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