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使用障礙

包括有問題的大麻使用和大麻成癮

大麻使用障礙是給有問題的大麻使用給出的診斷。 診斷引入精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第五版或DSM-5。 在以前的版本中,DSM-IV-TR將大麻或大麻問題分為兩大類,即大麻濫用和大麻依賴。

這是否意味著大麻不會上癮?

隨著大麻依賴的消失,一些人可能會將疾病名稱的變化解釋為一種單一的疾病,以暗示大麻不致上癮,大麻不會導致藥物依賴。 畢竟,它一直是一種軟性藥物的聲譽。

在決定如何在DSM-5中描述大麻使用障礙時,需要考慮很多因素。 許多大麻使用者否認該藥的任何致癮性方面,但許多使用者似乎上癮。 大麻使用障礙捕捉到人們可能會受到大麻使用的負面影響,而不必上癮。 但是,當它發生時,它也有認識上癮的空間。

大麻依賴專家Alan Budney博士回顧了關於大麻戒斷的研究,並發現住院患者和門診病人研究的實驗室研究一致表明,大麻使用者停用的藥物與其他公認的藥物一致成癮,如可卡因和海洛因。

停藥後24小時開始停藥,2-4天后停藥,1-3週後停藥。

因此,僅僅因為名稱改變了,“使用”一詞已經代替了“濫用”或“依賴”,並不意味著大麻不會上癮。 事實上,研究結果顯示大麻是令人上癮的。

為什麼一個混亂取代兩個?

在建立了大麻使用障礙的成癮基礎之後,DSM-5工作組還著重於確定一般物質使用障礙和特別是大麻使用障礙是否應歸入一種或兩種障礙。 在DSM-IV-TR中,大麻濫用被認為是較不嚴重的紊亂,大麻使用引起的問題,但沒有跡象表明依賴。 相反,大麻依賴性則集中在成癮的症狀和體徵,特別是耐受和戒斷。

各種專家使用不同的分析方法來確定人們因使用毒品而遭遇的問題是否可以用單一維度的物質濫用障礙或兩種不同類別的藥物濫用和物質依賴性來最好地解釋。 根據分析結果,他們確定最有意義的是三維視圖。 不是使用大麻濫用和大麻依賴的單獨類別,而是在每一類別中存在不同類型的問題,而是使用一個維度,其中包括以前在這兩類中出現的所有問題。 可以通過添加一個額外的指標來捕捉人員問題的嚴重程度。

輕度用於表示2-3種症狀,中度表示4-5種症狀,嚴重指示6種或更多種症狀。

大麻使用障礙的症狀

在12個月內至少有兩種以下症狀表明大麻使用障礙:

請記住,描述大麻使用障礙的新方法意味著該人的身體成癮的嚴重程度與其疾病的嚴重程度無關。 有11種症狀可供選擇,有人可能會有大麻使用障礙,嚴重,沒有任何寬容或戒斷,成癮的標誌。 同樣,儘管遭受嚴重的身體耐受和戒斷,他們仍然可以達到輕度的大麻使用障礙標準。

資料來源:

美國精神病學協會, 精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美國精神病學協會,2013年。

Helzer,J.,Van Den Brink,W.,&Guth,S。“DSM-V中是否應該有物質使用障礙的分類標準和尺寸標準?” 成癮 101,S1:17-22。 2006年。

Muthén,B。“物質使用障礙應該被認為是絕對的還是維度的?” 101,s1:6-16。 2006年。